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以下简称《登记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我会将组织开展2024年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北京地区2023年12月31日前登记入会的非执业会员(2024年新入会的非执业会员无需参加,但应完成当年继续教育)。
二、年检时间
2024年9月20日至11月30日。
三、年检内容
(一)完成2023年度继续教育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规定:非执业会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累积不得少于40个学时。非执业会员可在我会培训网(www.bicpaedu.com)免费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操作说明见附件1)。如有问题,请拨打培训网客服电话:4000-356-365。
(二)交纳会费
根据《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京会协〔2024〕44号),非执业会员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交纳会费,女性个人会员生育当年免交个人会员会费。
四、年检流程
年检实行网上年检。非执业会员可手机搜索微信小程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或电脑登录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访问地址为https://cmis.cicpa.org.cn,以下简称行业系统),具体操作见附件2。
(一)登录系统
用户类型为非执业会员,用户名为证书编号,初始登录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因密码不正确无法登录,电脑端可点击“忘记密码”按提示找回密码;手机端可扫描下方“行业系统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关注公众号后点击“找回密码”。如无法找回,请拨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重置密码010-88250337/88250338。
(二)提请年检
点击“年检提请”,按系统提示完善信息后点击“年检申请”,程序自动对继续教育学时进行判定。
1.学时满足要求时,“去支付”为绿色按钮,点击完成交费后,再点击“年检提交”方可通过年检。
2.学时不满足要求时,“去支付”为灰色按钮,无法交费。
3.女性会员生育当年免交会费,选择“是否为女性当年生育非执业会员”,并上传2023年生育证明材料,待审核后通过年检。
(三)年检结果
1.年检合格。完成继续教育、交纳会费且不具有《登记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在年检系统完成提请即为年检合格。
2.暂缓年检。非执业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无法办理年检的,可申请暂缓年检审核(需上传证明材料):
(1)在境外停留的;
(2)生育休产假的;
(3)因疾病不能参加年检。
暂缓年检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3.年检不予通过。非执业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检不予通过:
(1)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2)未按时交纳会费;
(3)《登记办法》中第十条规定的情形。
非执业会员可登录行业系统或通过扫描电子非执业会员证二维码,查看个人年检结果。
五、其他事项
非执业会员如需开具北京市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电子),可在会费支付完成后将非执业会员本人信息(姓名、证书编号、付款金额)、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发送至财务部邮箱:caiwubu@bicpa.org.cn,财务部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将票据发送至会员邮箱。
申领发票时间截至2024年12月6日,当年有效。
六、联系方式
行业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8250337、88250338
年检咨询电话:88221023、88221099
继续教育学时咨询电话:88221073
会费咨询电话:8822111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602
附件: 1.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系统操作手册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非执业会员年检操作说明
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9月20日
附件1: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系统操作手册.docx
附件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非执业会员.pdf
附件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