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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新三板挂牌公司及相关主体监管情况通报

 

 

文章来源:全国股转系统

 

202512月,全国股转公司对5宗违规行为给予纪律处分宗违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上述违规行为主要涉及信息披露违规、公司治理违规和其他违规。

一、主要违规情形

信息披露违规一是挂牌公司定期报告虚增收入和利润。二是挂牌公司定期报告中财务数据存在错报。三是挂牌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信息,如重大诉讼、仲裁,股东所持挂牌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

公司治理违规:挂牌公司未就重大交易、提供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违规:一是权益变动违规。二是挂牌公司未有效配合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

二、典型违规案例

挂牌公司未及时披露多项重大事件

某挂牌公司20252月至4月存在三项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合计8328.1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期末净资产的128.12%。上述一项诉讼导致挂牌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属于重大风险情形。该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以及银行账户冻结的重大风险情形。我司依规对该公司及其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给予纪律处分。

挂牌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我司业务规则关于重大事件信息披露的规定,对照规则所列情形,充分关注诉讼、仲裁情况,亏损损失、债务违约等风险状况以及其他相关情况,准确判断是否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挂牌公司应当关注相关事件的进展、变化和影响后果,例如债务违约是否引发重大诉讼、仲裁,相关纠纷是否导致主要资产受限或银行账户冻结等,及时获取相关信息,确保信息披露及时性。对于挂牌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的,我司将依规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全国股转公司持续强化自律监管,不断提升新三板市场运行质量和市场主体规范化运作水平,对违规行为坚决采取监管措施,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新三板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发布人:利安达 发布时间:2026-01-18 阅读: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