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新三板挂牌公司及相关主体监管情况通报
文章来源:全国股转系统
2026年8月,全国股转公司对6宗违规行为给予纪律处分,对多宗违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上述违规行为主要涉及信息披露违规、公司治理违规和其他违规。
一、主要违规情形
信息披露违规:一是挂牌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二是挂牌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信息,如主营业务停滞、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重大债务违约、股东所持挂牌公司5%以上股份被冻结等。三是挂牌公司相关主体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公司治理违规:一是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挂牌公司资金。二是挂牌公司未就关联交易、提供担保事项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违规:一是收购人未及时披露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文件。二是挂牌公司未按照限期改正要求完成整改。三是承诺人未按期履行公开承诺。四是权益变动违规。
二、典型违规案例
挂牌公司未按期披露年度报告
2026年,部分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我司依规对该部分挂牌公司及时任董事长给予纪律处分。
年度报告是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的重要载体,对于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具有重大影响。挂牌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我司业务规则关于年度报告披露的规定,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挂牌公司董事会应当确保年度报告按时披露,监事会或行使监事会职权的审计委员会应当按照规定对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对公司年度报告披露负有主要责任。对于挂牌公司未按期披露年度报告违规,我司将依规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给予纪律处分或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全国股转公司持续强化自律监管,不断提升新三板市场运行质量和市场主体规范化运作水平,对违规行为坚决采取监管措施,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新三板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